村民长期围堵矿企欲“分一杯羹”企业聘保安维权却被定“犯罪”

发布时间2025-06-18   字体大小T|T

  “铁矿老板吃干的■,能不能让咱们喝点稀的?”辽宁鞍山一家每年纳税上千万元的优质矿企,长期遭到当地部分村民以“要求补偿◆”等为名的滋扰、围堵、打砸。

  2005年▪■★,宋志强出资购买了铁矿▼▪,将企业转变为个人资产,亦即后来的岫岩县创大矿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创大矿业”)。创大矿业很快便成为岫岩县的龙头企业,每年纳税上千万元…,2014年更是入选了“鞍山市纳税百强企业”◆。

  针对一审认定的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,宋志强辩护人则指出,公诉机关指控案涉矿企的尾矿库占用了农用地,但线年承包铁矿之前▪,尾矿库便已运营了很多年,宋志强不可能明知尾矿库占用农用地。

  辩护人还指出-●…,少数村民为了非法从矿企获得利益,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反复控告,导致各级职能部门对创大矿业和宋志强进行反复调查,包括2010年和2019年两次成立核查组对宋志强进行核查。

  有村民因为“破坏生产经营罪”被判刑。岫岩县2012年11月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,检方指控称,创大矿业经营中,生产效益好●★,平上村民组组长高某官、原村民组长高某德等人对此十分眼红•▼,召开村民大会,发动村民集体上山到矿区无理取闹、向矿方要钱。

  辩护人还指出▪,早在双方冲突事发之时,相关职能部门已对相关人员以行政拘留、治安调解、刑事追责的方式进行处理,即使保安人员的相关行为构成违法犯罪,也已然案结事了-△■,没有必要拔高再行处理。

  一家民营企业,经营得越成功,便越容易引来其他人的=•=“关注”,创大矿业亦不例外。据宋志强亲属介绍,有部分村民渐渐以“占地”等为由索取“补偿”;也有其他人盯上了铁矿,要求宋志强••“转让”。

  长期遭受滋扰、阻工的创大矿业,曾多次向当地职能部门求助,希望公安机关派警员到矿区维持秩序▼••,得到的建议是:企业可自行聘请保安人员。

  一名辩护人则如此涵盖此案的本质●:铁矿效益好转后★,引发部分村民以各种理由向企业要钱,为维护企业生产秩序△•▪、合法权益,保安人员与村民在矿区内发生了数起纠纷和轻微的肢体冲突•,却在多年后被指控“黑社会”犯罪。

  “部分村民反复信访、控告△=,其本质是试图通过缠访闹访对创大矿业、宋志强乃至政府部门进行讹诈,以此牟取个人非法利益。”辩护人指出-▼,该案真正的“寻衅滋事●△=”主体●★,恰是这少部分村民。

  笔者注意到●,该案二审开庭时•…,宋志强辩护人指出,该案是一起明显●•、彻底、绝对的无罪案件,一审判决存在巨大错误,◆-“恳请辽阳中院拿出勇气和担当★★●,依法判决宋志强无罪,将案件打造为保护民营企业家产权的一起典型案例。”

  “如此严谨的核查程序之下,核查组最终得出了宋志强无违法犯罪嫌疑、部分村民举报不实的结论,并将该结论向中央督导组进行了汇报。”宋志强亲属说。

  但是,这份向中央督导组出具的“宋志强无违法犯罪嫌疑”的核查报告★,一审判决并未作为证据罗列。

  该判决书还显示••▼,前述人员带领村民围堵矿山,堵矿洞、堵铲车▪•=、拉电闸▼◆、砸碎保安室玻璃等;一名矿区保安头部被用砖头砸伤。

  ★“都是在冲突结束后•,宋志强才粗略地了解到一些情况。”辩护人说,更何况,多起所谓的“寻衅滋事”事实★●•,均是村民违法犯罪在先,矿企本身便是受害者,保安人员的行为,具有防卫的性质。

  宋志强及其亲属对该结果并不认可•★。他们说,一审判决虽然“去黑”,但纠错并不彻底▼●;宋志强等人是无罪的,希望作为二审法院的辽阳中院能依法查明事实…、作出公正判决。

  2011年3月26日,牧牛镇政府曾作出一份《情况说明》指出,政府认为,村民提出“让矿山给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偿”的要求•▪•,没有正当理由;村民阻止矿山正常生产★,属于违法行为★◆。

  宋志强亲属告诉笔者-▪,辽阳中院将于2025年6月17日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▼★…,“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厘清事实●★•,依法作出公正判决,还宋志强等人一个公道。▼◆”

  “侦查机关为了朝‘涉黑’的方向走,罗织了多个罪名来凑数▪…■。…▪”宋志强亲属说,错误司法的列车一旦启动,惯性极大,很难及时刹车▼••,一审判决虽然以巨大担当果断“去黑•”,但并未作出无罪判决=,令人遗憾。

  宋志强亲属向笔者表示,经过审理之后,白塔区法院基本还原并认可了所谓“涉黑案”的本质便是“村民非法阻工,矿企被动维权”,但对检方指控的多项罪名,一审法院仍予以认可,并判处宋志强等人相关刑期。

  白塔区检察院称…◆▼,宋志强“为扩大势力、聚敛财富……拉拢网罗人员◆…,以成立保安队为名,利用保安队员以寻衅滋事为手段●…,肆意侵犯群众利益,使保安队员成为其气压、残害群众的工具和帮凶▪★◆,逐渐形成以宋志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”。

  在一审判决书中,白塔区法院亦明确指出,指控的多起“寻衅滋事案”,均是因该地百姓到矿区阻止生产经营而发生,均有一定程度的被动性,且目的是为了保障铁矿的生产经营,◆“即使构成犯罪■◆△,也不宜认定为欺压、残害群众★◆。”

  “铁矿这些年开矿发大财,铁矿老板吃干的,能不能让咱们喝点稀的?否则,咱们村民就不让铁矿在北山继续采矿。”

  多年后的2022年5月,矿企老板及6名保安骤然被抓,甚且被指控为★-▼“黑社会”■•;当年为维护企业权益而与村民冲突的诸多行为△,成为了“犯罪事实”-=。

  白塔区法院还指出◆…■,宋志强等人从来没有“主动出击”破坏当地群众生产★、生活秩序,均是在村民前来阻工之时被动应对-。

  矿企的自行维权,却在多年后酿成一桩奇葩的“涉黑案”。根据辽阳市白塔区检察院的指控,这个“黑社会性质组织”,由矿企老板宋志强和6名保安构成。

  很长一段时间内=▼△,辽宁鞍山的农民企业家宋志强只能将子女遣送外地,不允许他们待在老家。根据宋志强亲属的讲述◆••,有人对宋志强一家进行过“威胁=△●”。

  宋志强亲属说,大约从2005年开始,创大矿业便长期遭受部分村民的滋扰、围堵-、打砸企业设施等,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运转。

  针对一审认定的“妨害作证罪”=◆…,辩护人同样指出•=-,相关指控不能成立,宋志强并未指使他人作出不实证词,更不会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。

  宋志强亲属还告诉笔者,2019年,当少数村民持续信访后,岫岩县公安局等部门曾成立核查组,对宋志强等人开展了约8个月的核查工作•▪-;该次核查工作走访了90余人,询问证人43次,调取证据87份,公检法联席会议5次。

  宋志强现年67岁。2000年■,经鞍山市岫岩县牧牛乡政府招商引资★■■,投资并承包了当地的范家沟铁矿△•。彼时的铁矿连年亏损-△◆,经宋志强投资▪、经营后,逐渐扭亏为盈。

  企业面临的困境,政府是知晓的;村民“要钱=-”的诉求于法无据▼,政府也是认可的。

  辩护人指出,就保安队与村民之间发生的肢体冲突,宋志强既没有参与,也没有指使打人;对如何处理村民滋事行为,涉案矿企亦从没有以开会或任何形式做过任何部署•●◆。

  庭审信息显示,辽阳中院二审时,就宋志强被认定的“寻衅滋事罪…••”“妨害作证罪”▪-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,辩护人均向法庭详细陈述了无罪的理由。

  这起农民企业家宋志强=◆▪“涉黑案•◆”,已引发社会舆论持续关注。一审法院审理后指出,此案与“黑社会”毫无关联,不符合“黑社会••-”的任何一个特征。宋志强被以“寻衅滋事罪△…▼”△“妨害作证罪…★”等判刑5年6个月。

  笔者还注意到,庭审信息显示●▼▼,同步录音录像中,记录了大量侦查人员对被讯问人员进行威胁、恐吓等刑讯逼供的内容,但大量由此而来的言词证据,一审时并未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……。

  一审被认定“寻衅滋事罪★-”“妨害作证罪”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获刑5年6个月后,宋志强向辽阳中院提起了上诉,坚持认为自己无罪。

  白塔区法院经审理后发现,所谓的“宋志强黑社会组织”●•=,事实上跟“黑社会▼…”一点都不沾边,“黑社会性质组织”的特征,一个都不具备。

  其亲属说■,宋志强一家之所以被逼到如此田地,是因为他经营了一家铁矿,而与部分村民及其他人员产生了“利益冲突”。

  企业向政府职能部门求助,得到的建议是★=:你们自己聘请保安人员。随后,企业先后聘用了多名保安,成立了保安队。滋扰并未停止,双方发生了多次冲突△•。迫于无奈,该矿企于2014年“主动…”停产至今。